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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龍觀天通苑將禁放煙花 五環外多個地區禁放

新京報訊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近日,多個區公佈新的煙花管理措施,在原有的管理基礎上明確瞭本區煙花禁放范圍。其中,昌平區將人口密集的回龍觀、天通苑納入禁放范圍。

資料圖:煙花燃放。 王昊昊 攝

今年將迎來《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修訂案實施後的第一個春節,本次修訂最大的改變是將五環內區域全部設定為煙花禁放區。修訂後的管理規定提出,五環外的區域,由所屬區政府根據其特點和生活、生產需要自行確定是否設立禁放區。

在這一大政策的指導下,日前通州區率先發佈瞭煙花禁放規定,主要建成區劃入瞭禁止燃放范圍。

近日,多個區相繼公佈瞭本區煙花禁放區域。

順義區研究擬定瞭三種煙花爆竹禁止限制燃放區域范圍,公開征求意見。其中一種禁放方案將13個限制燃放區劃定為禁止燃放區。

昌平城區被納入禁放區域,值得一提的是,昌平人口最為密集的居住區回龍觀、天通苑也納入瞭禁放區。

房山區調整後的煙花管理措施是將燕房組團(含燕山地區、城關街道)、長良組團(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鄉鎮、長陽鎮)、竇店組團(含竇店鎮)、閻村鎮、新鎮街道及各鄉鎮(街道)建成區范圍全部作為禁放區。由此可見,房山大部分建成區以及人員密集的居住區都將禁止煙花燃放。

記者發現,諸如石景山區、大興區這樣包含部分五環以內區域的,直接將按照北京市總體的管理規定以五環為界劃出禁放和限放區。五環內一律禁止燃放,禁放區不再設煙花銷售網點。五環外限放,限放規則按照此前的要求執行。

除瞭六個城區外,截至目前,懷柔、門頭溝、平谷、延慶、密雲沒有對本區的煙花爆竹燃放區做出重新調整。

■ 各區情況

[順義]

三種禁放方案征電梯保養台中求意見

順義區研究擬定瞭三種煙花爆竹禁止限制燃放區域范圍,征求意見時間為1月3日起至1月9日。

第一種方案將仁和鎮、南法信鎮、後沙峪鎮、天竺鎮、李橋鎮、馬坡鎮、南彩鎮、李遂鎮、牛欄山鎮、高麗營鎮、趙全營鎮、北石槽鎮等12個鎮列入限放范圍。在此基礎上,以仁和、天竺、南法信三個鎮為主圈定禁放區域。

第二種方案中的限放范圍,在方案一的基礎上增加瞭北小營鎮,為13個鎮。在此范圍內,禁放區域又在方案一基礎上增加瞭後沙峪和李橋兩個鎮的全域。

在第三種方案中,方案二中13個限放鎮全部劃為禁放區域,其他區域如木林鎮、楊鎮、李遂鎮為可燃放區域。

[昌平]

禁放區周邊30米不賣煙花

近日,昌平區人民政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劃定禁放區域的通知》,台中貨梯維修在昌平區范圍內劃定兩個禁放區域。

其中,禁放區域1為昌平城區,具體位置為西至G7高速,北至京通線以北200米,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東至內環西路(包括整體路面)。

禁放區域2為回龍觀、天通苑地區,具體位置為自溫榆河、小沙河水庫、南沙河沿線以南,至與海淀、朝陽、順義交界處。

另外,昌平區安監局1月4日發佈消息,要求在禁放區外的鎮街設置8個煙花爆竹銷售點,小湯山、沙河、流村、陽坊、百善、崔村、馬池口、南口各一個;在區政府劃定的兩個煙花爆竹禁放區內及周邊30米范圍不予佈設煙花爆竹網點。

[房山]

燕房組團等劃為禁放區

房山區發佈的《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規定,燕房組團(含燕山地區、城關街道)、長良組團(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鄉鎮、長陽鎮)、竇店組團(含竇店鎮)、閻村鎮、新鎮街道及各鄉鎮(街道)建成區范圍全部作為禁放區。

除瞭上述地區,通告規定,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等地點及其周圍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裡,明確提到,各鄉鎮(街道)建成區范圍全部作為禁放區。

此外,部分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周口店鎮、琉璃河鎮、長溝鎮、韓村河鎮、青龍湖鎮、石樓鎮的行政區域內為限制區。限制燃放區域內(除禁放的地點外),除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全天24小時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時至24時外,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州]

禁放區涵蓋4街道3個鎮

通州區政府2017年12月14日宣佈,在通州區區內部分地區禁止燃放煙花。

禁放區域為:東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區域邊界線、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鎮界、?t縣鎮界所圍區域。

從禁放區域圖上看,通州禁放區包括瞭新華、北苑、中倉、玉橋4個街道;永順、梨園、潞城3個鎮以及臺湖鎮域內和張傢灣鎮域內的京哈高速路以北地區;宋莊鎮域內的潞苑北大街以南地區。

禁放區以外的其他通州區行政區域為煙花爆竹限放區,執行限放措施。

■ 提醒

五環路外16類場所禁放煙花

●文物保護單位

●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輸、變電設施

●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敬老院

●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重要軍事設施

●市和區人民政府根據維護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確定和公佈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

●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城市路網的橋梁、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

●大型文化體育場所、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

●建築工地,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設有外墻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築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禁放范圍

●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菜梯價格小區

本版采寫/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超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信娜 沙璐 王夢瑤 裴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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